沙河股份
脱身审批纠纷案件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唐文祺
今日沙河股份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有关上诉,维持原判。这对于沙河股份来说,意味着将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2006 年6 月至10月期间,深圳市鹤塘小区的6 位业主,分别以沙河股份开发中的沙河世纪广场影响其通风、采光及行政审批手续存在问题等为由,将深圳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在这6起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沙河股份被法院依法追加为第三人。2006 年12月18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在这6 份判决书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