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9月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2.5075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038,158,845.78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2007年9月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4.5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当日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安排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9月10日
2. 红利发放日:2007年9月11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9月1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9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9月1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9月1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2004年10月20刊登的《关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7年9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核实分红方式。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7年9月10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七、暂停申购、定期定额及转入业务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切实保护本基金现有持有人利益,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9月7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及转入业务,并且从公告之日起暂停接受每笔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及转入申请。2007年9月10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定期定额及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及转入业务期间,其赎回及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八、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