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66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共计666万股A股将于2007年9月6日上市。其中网上投资者配售的2,780,952股将于当日起上市流通;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3,879,037股和网下发行产生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的零股11股限售期为3个月。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9月6日
3、股票简称:置信电气
4、股票代码:600517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06,235,000股
6、本次发行增加的股份:6,66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召开了股份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日公司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另外,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置信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获配的股份及网下发行产生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的零股自本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2,780,952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SHANGHAI ZHIXIN ELECTRICCO.,LTD
注册资本:本次公开发行前为199,575,000元,公开增发后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预计将增加至206,235,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锦鑫
董事会秘书:彭永锋
住 所: 上海虹桥路2239号
邮政编码: 600517
联系电话: 021-62623388
传 真: 021-62610088
公司网址: http://zhixindianqi.com.cn
电子信箱: zxdq@zhixindianqi.com.cn
经营范围:电气(母线槽、高低压柜、开关箱、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缆、输配电工具及材料)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外发加工)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
主营业务:公司专业设计、生产和销售非晶合金变压器及其零配件。
所属行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杜筱燕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6日
公司控股股东置信集团的前身是上海置信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徐锦鑫及杜筱燕,股权比例分别是87.5%和12.5%。
置信集团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制冷设备,货运,土方工程,房屋租赁(除专项规定外)。目前置信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租赁等业务,其主要利润来源是房产物业租金收入以及所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置信集团持有本公司48,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置信集团2006年末总资产为112,489.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735.83万元,资产负债率66.86%(合并会计报表);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616.90万元,净利润为2,291.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徐锦鑫先生及其配偶杜筱燕女士直接及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3%,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锦鑫,男,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执委,中国公民;现任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铁路局住宅开发部负责人、海南置地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上海置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于2007年9月3日结束。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第三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666万股
2、发行价格:48.00元/股
3、发行方式: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19,680,000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07)第1579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公告及推介费等)共13,752,331.77元,每股发行费用约为2.06元。
6、募集资金净额:305,927,668.23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06元(在2007年中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净资产和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5元(在2007年中报数据的基础上按增发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2007年8月21日刊登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五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4层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 谭轶铭、于力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愿意推荐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4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电气”、“发行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