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拟投资参加浙商银行2007年度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6年,鉴于公司为优化产业结构,整合纺织资产而产生了亏损,公司未能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参股银行的资格要求。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出资13,852.08万元人民币,以每股1.21元的价格投资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合计11,448万股。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参与浙商银行的增资扩股尚需得到银监部门资格审查通过。
就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公司投资参与浙商银行增资扩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关于会稽山酒公司投资参与浙商银行增资扩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稽山酒公司投资参与浙商银行增资扩股符合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工作方针,在做强市场(物流)、黄酒、房地产主业的同时,加强金融类资产的投资,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后劲;同时为公司今后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了新的盈利保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情况如下:
原为: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有如下决策权限:
(一)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投资决策与调整;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收购及出售、处置;
(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三)一年内累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产权、期货、委托理财);
(四)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金融部门的资金贷款及资产抵、质押贷款;
(五)一次性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的担保事项,但一年内累计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上述授权的(一)、(二)款事项中,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发生额累计计算。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有如下决策权限:
(一)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投资决策与调整;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资产收购及出售、处置;
(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
(三)一年内累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产权、期货、委托理财);
(四)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金融部门的资金贷款及资产抵、质押贷款;
(五)一次性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的担保事项,但一年内累计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上述授权的(一)、(二)款事项中,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发生额累计计算。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5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9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下属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拟投资参加浙商银行2007年度增资扩股的提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7年9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人: 张伟夫
联系电话:0575-84116158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