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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陷身斯威特集团侵占旗下上市公司资金漩涡,*ST沪科前董事长张杰即将面临“秋后算账”。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近日的一纸起诉书,将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把张杰送上被告席。由于这份起诉书,严晓群在资本市场闪转腾挪的运作手段也开始隐约浮出水面。
起诉书指控,张杰在“主政”*ST沪科期间,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将*ST沪科及其子公司的1.7亿元资金划给斯威特集团。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但据记者最新获得的信息,由于辩护人原因,开庭时间另定。
2000年,斯威特集团入主*ST沪科成为大股东后,张杰受集团委派,担任*ST沪科董事长,直至2005年8月。在任职*ST沪科之前,张杰担任斯威特集团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起诉书称,经依法审理查明,2003年7月14日,张杰在严晓群(斯威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下,未经董事会同意,指使将*ST沪科账外账户中1亿元贷款资金划至*ST沪科下属公司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的银行账户,并未入账。最后,严晓群指使将该1亿元用于斯威特集团和西安通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严晓群控制的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湖南新楚视界公司。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3年7月31日、8月4日,张杰在严晓群的要求下,未经董事会同意,指使分两笔将*ST沪科的6800万元资金划至南京宽频的账户内。随后,该笔资金连同南京宽频的200万元经过严晓群实际控制的几家公司闪转腾挪,被划至南京和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并电汇至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平路证券营业部,以广州安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开设账户进行股票买卖。
检察机关认为,张杰身为*ST沪科董事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逃避财务监管,将本公司的资金给其他单位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条款,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张杰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06年7月1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斯威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各种形式分别占用*ST沪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余额达59997万元。今年5月,*ST沪科公告称,上述占款中已有4.58 亿元完成清欠,尚余1.35 亿元将用南京宽频收购斯威特集团有关房地产来完成全部清欠。
由于债务缠身,斯威特集团所持*ST沪科股份多次被推上拍卖席,目前斯威特集团还持有*ST沪科28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仍为*ST沪科第一大股东,但*ST沪科的股权已是颇为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