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4日(星期二)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崇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第(八)条款项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改后:(八)决定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含2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融资、资产抵押或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此议案需经本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订《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需经本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柔远镇
邮政编码: 755000
联系电话: 0955-7679339 7679334
指定传真: 0955-7679216
联 系 人:闫学廷 杨奎毅
3.登记时间:2007年9月20日8:00—17:00
四、其它事项
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07-023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审核同意,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6400001201500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至此,我公司名称由“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均不变,证券简称仍为美利纸业,证券代码仍为000815。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