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券业审批权有望下放证监局
2007年09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据有关人士透露,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美收官,券业转入常规监管状态,券商的监管模式也将发生变化。部分与券业相关的审批权限,如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等,将有望下放至各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举行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彰视频会议上提出,今后一个阶段,证券公司监管要在坚持现行各项有效措施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其中包括:要着力强化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对行业新动向、新情况,监管系统要密切关注、持续跟踪,及时作出分析判断、主动采取合理的监管措施。
从2006年9月开始,在抓紧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证监会开始逐步转入以新制度、新机制全面实施为标志的常规监管阶段,证券公司监管工作开始逐步实现九个方面的转变,包括:日常监管职能从会机关直接承担向会机关指导、辖区负责、分工协作转变。
不过,由于之前券商综合治理尚未收官,与证券公司相关的机构、人员、业务和产品审核目前仍主要集中在证监会会机关。
据有关业内人士透露,在新的券商监管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证监会正在考虑逐步把一些审批权下放给证监局行使。
事实上,今年4月,作为试点,证监会已经授权上海和深圳证监局审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这项审批权限也将陆续下放给其他证监局。”这位人士透露说,“今后,对一些常规项目和比较成熟的产品也可能将按照同样的方式逐步下放证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