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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苗燕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昨天在厦门举行的“2007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高峰会”上表示,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恰逢其时。
由于有“重要会议”要参加,吴晓灵并未到场,她的发言稿由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代为宣读。
在发言稿中,吴晓灵说,当前在中国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既能从实体经济层面推动那些有发展空间和前景的企业快速成长,从而增强中国企业实力,扶持国内产业发展,也能从金融层面发展更多能有效组合市场各种要素的金融工具,实现国内资金充分利用,以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据了解,目前内资和外资股权基金投资比例约为1:9,人民币股权基金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发展股权基金条件具备
吴晓灵认为,当前在中国国际收支面临巨额双顺差和收购兼并中经济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的形势下,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能充分利用国内资金,减少外汇储备增长的压力。引进国外的股权基金到中国投资,能带来技术和经验,也有助于培育人才和市场,但中国正处于外汇储备激增和市场流动性充裕的时期,因而着重培育人民币股权基金,能充分利用国内资金,减少大量引进国外股权基金对资本项下顺差所产生的压力。
其次,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有利于企业家运用股权基金整合国内产业,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的是,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故股权基金在企业早期、成长期和扩展期都能发挥较大推动作用。另外,中国人更了解自己的企业和市场,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正是给中国企业家进行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提供新的更有效的金融工具。
而谈及目前在中国发展人民股权基金的具体情况时,吴晓灵表示,无论从立法规范、法律依据、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还是资金来源方面来看,目前中国都已经初步具备了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的条件。
监管问题有待解决
在条件具备的同时,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仍然面临着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吴晓灵表示,要解决人民币股权基金的监管问题,这之中包括人民币股权基金是否需要接受监管和如何监管两方面的问题。
对于人民币股权基金是否需要接受监管,吴晓灵表示,国际上对股权基金的监管重点是豁免资格的认定和投资行为的规范,而不是投资风险的防范和信息披露的强制。对是否将股权基金纳入监管之中的问题还存在争议和分歧,但她还是建议,人民币股权基金应在强调自律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对投资人数量和投资人资格的控制。而对于如何监管,她表示,为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必须严格界定对人民币股权基金的监管边界,即只对其投资人数量、资格和销售方式进行限制。
此外,要以审慎原则界定合格的投资人。对于自然人,应以其自有财产金额为限制,对于机构投资人,应以资格认定和行为规范为监管重点。还应该允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及投资机构作为合格的机构投资人。同时还应放松金融机构投资范围的限制,但要设定关键性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