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6日上午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股份121,4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47.45%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1人,持有股份118,197,760股,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2人,持有股份3,285,50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牛彩萍律师、赵玉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大会由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48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48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48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48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48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津贴改为5万/年,自2007年9月起实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牛彩萍律师、赵玉刚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七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07-01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6日上午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聂海涛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授权董事贺旭亮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参会董事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王福军、蒋志坚、贺旭亮、钱志新、陈巨昌组成,其中王福军为主任委员。
2、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参会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福军、徐至诚、陈巨昌组成,其中徐至诚为主任委员。
3、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参会董事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福军、钱志新、陈巨昌组成,其中钱志新为主任委员。
4、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