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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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074,65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2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1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1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股改实施后,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4,440,757股)和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持有35,412,363股)分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出售,此后12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006年12月20日,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分别将他们所持有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该承诺正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继续严格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是
2006年8月2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四家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21,063,418股A股,限售期为12个月, 2007年9月3日为上市流通日。总股本增至262,556,538股。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2006年12月20日,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分别将他们所持有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目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39,853,120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100%,其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074,656股。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其中主要意见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074,65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相比,仅股东发生变化,原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全部划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持股”变更为“国家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