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
今年发行40亿元公司债
2007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彭友
长江电力今日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近日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80亿元公司债的议案。根据分期发行的安排,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存续期限为10年。
长江电力称,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中国建设银行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的金额为35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长江电力今年8月公告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第二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 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期发行。
大唐发电今日也公告表示,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10年~15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替换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