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出售本公司流通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9月7日,本公司接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知:
“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力集团”)自2004年11月2日起,透过其两家于海外成立的全资附属子公司,分别为:Mingly Capital Holdings(BVI)Limited 及 Mingly(China)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股份控制人”)透过香港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一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获批准的投资额度,购入并持有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股份”)(600643)流通股,累计28,454,594股,持股比例累计约达6.177%。名力集团亦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于2005年2月4日及200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作出公告。
截止2007年9月6日,股份控制人透过恒生银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出售爱建股份流通股累计5,608,698股,占爱建股份已发行股本的1.217%。截止2007年9月6日,股份控制人透过恒生银行仍累计持有爱建股份流通股22,845,896股,占爱建股份已发行股本的4.959%。
鉴于本次名力集团减持爱建股份的比例累计已低于5%,特此向爱建股份作出通知。并希望爱建股份能对本公司的通知作出适当的公告安排。”
特此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S爱建 编号:临2007-020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已表示继续积极推进股改工作,目前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正在拟定股改方案(草案)。
一、目前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本公司已于2006年7月公布了股改方案,但由于方案是与公司的重组一并进行,在公司的重组尚未能得到政府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详见2007年7月24日本公司临2007-014号临时公告),股改动议人及方案实施的条件发生了变化,需重新确定股改方案。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流通股大股东)爱建特种基金会和工商联已表示继续积极推进股改工作,目前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正在拟定股改方案(草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目前仍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诉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