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投业务开闸体现积极审慎创新原则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玉海
在境内外日益升温的PE(私人股权投资)浪潮下,国内证券业终于拿到了股权直投业务的首张牌照。这体现了监管层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发展思路,也符合市场和投资人对证券业业务格局不断优化的良久盼望。
过去25年来,美国证券业的买方业务比重由37%提高到了73%,而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几次著名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更让国内证券业人士记忆深刻。“如果未来继续缺乏买方业务的支持,国内证券业将失去真正做强做大的机会。”有业内人士如此评价。而证券业失去了私募股权投资这种大规模资本运用的途径和手段,也只能将资金继续地投向股票自营这一单一途径,最终无法摆脱“靠天吃饭”的发展格局。
作为监管者,对直投业务开展表现出了审慎的支持。毕竟前车之鉴,记忆犹新,上世纪90年代国内证券业盲目进行房地产、实业投资曾招致巨大损失,2001年4月证监会就明文要求证券公司停止直接投资并展开清理。此次中信证券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范围有所限定,都体现了对风险控制的稳妥考虑。而直投业务试点在券商综合治理工作收官后推出,更体现了监管层的良苦用心。
正是由此,目前推出的券商直投业务还受到了一定限制。如国外券商大都在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同时,也使用管理别人的资金,即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基金,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以扩大投资规模。此外,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投资人的自主性和市场化程度也更高。但是今天的一小步,终究是证券业发展中的一大步,经历了综合治理锤炼的国内证券业,正在创新发展的政策下,迎来股权直投、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越来越多的业务品种,也正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