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9月7日在吉林市深圳街99号公司总部4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增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代表100%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限为一年。
依据本公司现行章程,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专项决议公告)
二、决定召集并于2007年9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证券代码:600360 编号:临 2007-02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瀛寰集团”)
2、本次担保数额为10,000万元。
3、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各项担保金额):30,0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0,000万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6、本决议项下的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瀛寰集团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以下简称“华夏无锡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阴市申港镇申土于路
法定代表人:费英
注册资本:225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新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护。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瀛寰集团总资产384,058,553.77元、总负债141,243,752.30元、股东权益242,814,801.47元、资产负债率为36.78%; 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92,552,819.97元,净利润9,068,656.72元。以上数据已经无锡中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以中天衡审字(2007)第091号《审计报告》确认。
截止2007年6月30日,瀛寰集团总资产392,923,612.97元、总负债133,018,716.65元、股东权益259,904,896.32元,资产负债率33.85%;200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3,975,341.53元,净利润17,090,094.85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企业瀛寰集团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包括受其控制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等)。
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就该担保安排并向本公司提供并落实反担保。
三、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
本决议项下的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若本对外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则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有关反担保方签署协议,接受瀛寰集团提供的有关反担保;并与华夏无锡支行签署有关《保证合同》,为瀛寰集团向华夏无锡支行提供上述本金10,000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
债务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主债权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主债权的履行期间为1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决议项下的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维持本公司的担保资源规模,发挥担保的融资杠杆作用。
六、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额30,0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0,000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2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32.58%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会议记录、决议;
2、瀛寰集团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度审计报告》、2007年6月30日报表。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7-03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9:00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2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24日
●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
●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他事项:截至本通知载明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会期: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9: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2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24日
五、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07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法律顾问
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7年9月25日9:00-17:00,2007年9月26日8:00-9:00。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432)4678411 传真:(0432)4665812
4、联系人:赫荣刚、李铁岩
5、邮编: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7-03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瀚”)共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法人股67,453,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8%)。收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2007质解0905-1)号文件通知,上海盈瀚以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3,500,000股质押给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现已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日期为2007年9月5日。
上述质解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