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本公司一楼接待室召开了二零零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为414,963,96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2.99%,其中限售流通股共计179,018,242股,流通股共计235,945,726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要求。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朱雷波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一、增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关于对董事候选人高天宝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2、关于对董事候选人谢军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3、关于对董事候选人曹明春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4、关于对董事候选人杨卫平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5、关于对董事候选人申安秦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6、关于对董事候选人葛铁铭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二、选举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成员。
1、关于对监事候选人任振铎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2、关于对监事候选人姚文君女士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3、关于对独立监事候选人何宝峰先生的选举获得通过:
同意:189,882,242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同意179,018,242股,占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反对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10,8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反对0股。
以上为本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喆律师担任点票监察员,检查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H股股东的投票,本公司已按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孙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推举的职工监事简历:
卢俊峰先生,现年38岁,大专学历,技师,卢先生1990年加入洛阳玻璃,历任本公司二线熔化班长、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浮法厂熔浮工段工段长等职,卢先生2007年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曹明春
洛阳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