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2007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看点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除了环境指标的考核问责制度未到位外,从经济上讲,还缺乏一套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长期有效配置环境资源的机制。
●温家宝总理指出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实现“历史性转变”,即“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必要的行政办法”指的便是“区域限批”这类手段,而“经济手段”则指的是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包括:第一,绿色税收;第二,环境收费;第三,绿色资本市场;第四,生态补偿;第五,排污权交易;第六,绿色贸易;第七,绿色保险。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可以预期的。
●一旦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标志。
●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社会和政府,将构成绿色责任、绿色参与、绿色执政的有机主体,将构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巨大合力。“绿色中国”有望实现。
●综合来看,各国的环境经济政策都具有几个共性:其一,普遍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间接的宏观调控;其二,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不得不自愿减少污染的目的,而不是事后。其三,政府部门间在环境问题上的政策协调越来越紧密,都倾向一种混合的管理制度。;其四,逐步从“秋后算账”向“全程监控”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