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07年9月6日、9月7日、9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15%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7年7月6日召开的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7年7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上述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和商务部核准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方可实施。
关于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的我公司定向增发涉及的东北世贸广场的有关事项,我公司书面询问了大股东,大股东经过核实后书面回复如下:东北世贸广场是沈阳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该项目边施工边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之前确有个别手续尚在办理中。目前东北世贸广场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齐备,正在按计划施工。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