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在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本次会议于2007年9月12日采用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5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更换审计机构,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决定于2007年9月28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07-02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9月2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5层会议西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2007年9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2)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更换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9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5层517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鑫 王颖苑
联系电话: 010-82981786
传 真: 010-82982834
邮 件: duxin@bnbm.com.cn wangyy@bnbm.com.cn
2. 会议费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