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公安县城关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事项1、发行方式
事项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事项3、发行数量
事项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事项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事项6、发行股份的转让锁定期
事项7、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事项8、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9、本次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章程相应部分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详细内容参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2项议案的事项1到事项9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并和第7项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9月14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之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代表人。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工作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股本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异地股东可于2007年9月1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五巷56号凯乐花园 邮编:430070
4、联系方式:电话:027-87250890 传真:027-87250586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60 投票简称:凯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述审议事项顺序,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在网络投票中采用交易系统投票在“委托价格”项下的申报委托按下表进行。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报告,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提案报告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提案报告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报告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二〇〇七年九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