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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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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版: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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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客户 签署第三方存管银行存管协议的公告
    2007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具体部署,我公司已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先后安排了建行、工行、农行、招行和兴业银行原银证转账客户的批量转换及其他客户的批量预指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公司提醒客户携带证件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定手续,具体如下:

      一、已成功批量转换的客户,需在我公司规定期限内至开户营业部或就近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定手续,逾期未签定协议的客户我公司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截至期限我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已进行批量预指定的客户,需逐一至开户营业部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并至存管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方能进行资金存取。

      三、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营业部进行咨询,也可登录国金证券网站第三方存管专区进行查询。

      国金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028-96598转人工 028-86259800

      公司网址:www.china598.com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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