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的相关要求,就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再次公告如下:
一、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资料不规范、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等(投资者可到开户营业部查询不合格账户的详细解释)。
二、根据我公司于2007年4月5日发布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以下简称账户清理公告),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应自账户清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至今仍有部分投资者未办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账户清理公告内容,如您持有不合格账户或不能确定在我公司开立账户的状态,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联系,并于2007年10月19日前办理规范手续。
三、未按账户清理公告要求办理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将自2007年10月20日起对该部分账户采取限制转托管和撤销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等措施。有关账户在2007年11月30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取消限制。
四、2007年12月1日起,我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对不合格账户采取“终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处理,届时持有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将无法交易、取款。有关账户在2008年7月31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登公司申请,撤销处理,恢复交易功能。
五、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登公司办理。
六、账户清理公告内容请见2007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www.htsc.com.cn),投资者也可就具体事项向开户营业部咨询。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登公司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请投资者登陆有关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