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额为:500万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184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0845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95%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37890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4%。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与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帮助其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进而促进其对本公司相关原辅材料的供应和保障,本公司于2007年9月12日与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对该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500万元保证担保,该公司以其在本公司的债权作为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2日,注册号:6300001200650,公司住所: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361万元;法人代表: 郑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铁合金、钢铁材料、冶金铸件等冶金产品及冶金炉料、辅料产品的加工销售;硼酸、硫酸亚铁的加工销售;铁艺、铝合金门窗、涂料、白灰、水泥等建工建材产品的销售;矿渣微细粉的生产、销售等。截止2007年7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266万元,负债8367万元,净资产4899万元。1-7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5057.69万元,利润总额为415.41万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钢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另一股东。
三、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
2、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一年;
3、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如因贷款逾期等导致借款银行向担保方追索债权使担保方利益受损,应由贷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以货币资金或担保方认可的资产加以补偿;
4、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主动接受担保方对其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及时向担保方提供贷款合同、财务报表等资料,及时向担保方报告己方所发生的重大事项;
5、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在本公司的债权500万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青海正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对该公司的经营和借贷融资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而对本公司的原辅材料供应将起到更好的保证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11845万元,实际发生数额为90845万元,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