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
长沙项目公司诉讼告捷
2007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吴琼
沙河股份和两家公司关于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长沙项目公司)的纠纷,在仲裁下有了结果。9 月14 日,沙河股份收到长沙仲裁委员会就深圳市鑫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沙河股份合作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决书》,根据裁决,长沙项目公司将成为沙河股份的独资企业。
按照仲裁,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水建投、鑫浪涛将自身名下持有的长沙项目公司各3.75%(合计7.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沙河股份,股权过户过程中的费用由沙河股份自行承担。转让完成后,长沙项目公司将成为沙河股份的独资企业;三方合作成立的长沙项目公司分立,该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如下分割:工农垸范围内156.43 亩土地使用权划归水建投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北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楚家湖范围内面积为106.6 亩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划归鑫浪涛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长沙鸿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楚家湖范围内共1078 亩土地使用权,在扣除已经分割的106.6 亩后,剩余的971.4 亩土地使用权划归分立后沙河股份名下全资子公司长沙项目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