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
参股中安财险遇阻
2007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吴琼
参股金融企业正成为一股热潮,但闽东电力可能因不符合现行条件而无法圆梦。
今日,闽东电力发布公告称,由于闽东电力2004年出现亏损,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的条款。如该条款在未作修改的条件下于近期内颁布施行,闽东电力将不符合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条件。因此,闽东电力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投资参与发起设立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闽东电力宣布拟投资9000 万元发起设立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项目已进入发起筹建和申报审批等工作阶段。而近日,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在项目申报中发现中国保监会2007 年8 月8 日对外公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作出了规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要求需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闽东电力2004 年出现亏损,每股净亏损高达0.67元,显然无法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