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7-015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人次,代表股份1,148,302,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827%(其中B股股份12,521,857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监事会部分人选调整的提案》,同意吴福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决议的表决结果见附录。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黄海林律师、邢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4日
附录: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4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148,302,516(拾一亿四仟八佰三拾万零二仟五佰拾六)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827 %;
其中A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共持有公司1,135,780,659(拾一亿三仟五佰七拾八万零六佰五拾九)股有表决权股份,占A股股份总数的83.63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22 %;
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人,共持有公司12,521,857(一仟二佰五拾二万一仟八佰五拾七)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股股份总数的2.457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4 %。
一、《关于监事会部分监事人选调整的提案》
选举吴福潮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48,302,516(拾一亿四仟八佰三拾万零二仟五佰拾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1,148,299,877(拾一亿四仟八佰二拾九万九仟八佰七拾七)股
占99.9998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2,639(二仟六佰三拾九)股
占0.0002 %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1,135,780,659(拾一亿三仟五佰七拾八万零六佰五拾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1,135,779,308(拾一亿三仟五佰七拾七万九仟三佰零八)股
占99.9999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351(一仟三佰五拾一)股
占0.0001 %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2,521,857(一仟二佰五拾二万一仟八佰五拾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12,520,569(一仟二佰五拾二万零五佰六拾九)股
占99.9897 %
反对:0(零)股
占0.0000 %
弃权:1,288(一仟二佰八拾八)股
占0.0103 %
证券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证券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07-016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浦东大道981号)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人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严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吴福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