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9月14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何福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2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3.3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由于涪陵白涛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该片区主要用户已有自备电源能满足自发自供,其他用户供电量由公司白塔变电站供电,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存在着潜在风险,为了避免新建变电站能力闲置,造成电力资源浪费,本着谨慎、稳健的投资原则,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使用自有资金789.38万元归位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整体变更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3,76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了解决涪陵电网供需矛盾突出,能源资源匮乏,电源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投资建设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9.8MW,计划总投资12,98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3,76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内容详见2007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本次章程修改内容详见2007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人民币5,000万元(本金),期限五年,公司为其本次融资租赁并按约偿付由此产生的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融资租赁担保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