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5月8日、8月17日、8月27日、9月3日和9月10日刊登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拟联合转让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联合征集转让深深宝股权协议受让方的公告》以及《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2007年5月8日、8月17日、8月27日、9月3日和9月10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司公告)。本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联合转让不超过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42%的股权。
目前,本次转让正处于考察、沟通期。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7-41
关于将本公司2.21%国有法人股
无偿划转至深圳市国资委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9月12日收到大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转来的《关于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21%股份无偿划转我委的决定》(深国资委[2007]290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股权管理,统一行使股东权利,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565,446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无偿划至其名下持有。
二、本次国有法人股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87,663,442股,深圳市国资委由原持有88,703,978股,占总股本的22.88%,变为持有97,269,424股,占总股本的25.09%。此次股份划转后,深圳市国资委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国家国资委批准,批准后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