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实业")、第三大股东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材料”)的函告,获悉工业实业、工业材料于2007 年9 月13 日分别与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汇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360万股、4140万股转让给鸿汇投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根据工业实业、工业材料分别与鸿汇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工业实业、工业材料拟分别将持有的春晖股份3360万股、414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鸿汇投资。
本次转让前,鸿汇投资持有本公司91,823,130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鸿汇投资将持有本公司166,823,130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转让前,工业实业、工业材料分别持有本公司4140万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工业实业将持有本公司7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变为公司的第五大股东;工业材料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505A号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明赞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股东名称或姓名:广州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51%股份;江明赞,出资882万元,占14.7%股份,江明康,出资2058万元,占34.3%股份。
鸿汇投资历次股东变更情况:
鸿汇投资成立于2007年5月31日,设立之初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江明康出资2100万元,占70%股份;江明赞出资900万,占30%股份。
2007年8月30日,鸿汇投资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6000万元,其中:广州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鸿达”),出资3060万元,占51%股份;江明赞,出资882万元,占14.7%股份,江明康,出资2058万元,占34.3%股份。鸿汇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逢燦先生。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完成过户手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就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工业实业与鸿汇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工业材料与鸿汇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9月14 日
股票简称:春晖股份 证券代码:000976 编号:2007-031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及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过论证存在以下风险,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1、拟收购资产的经营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收购募集资金收购原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不含公司股份)、山东爱地100%的股权。
(1)原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不含公司股权)的经营状况
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为原开涤集团主要资产,原开涤集团于2005年9月申请破产,其破产前经审计简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原开涤集团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财务成本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及融资能力下降,由于流动资金严重短缺,设备使用率未达到40%,因而目前仍处于亏损状况。
(2)山东爱地的经营状况
山东爱地成立于2005年8月19日,其2006年前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没有实现盈利。2007年,山东爱地年产2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开始试运营,截至2007年6月,共实现净利润约150万元(未经审计)。由于山东爱地成立时间短,存在未来盈利能力不确定的风险。
2、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有所增加,而拟募集现金投资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在建设期内无法产生效益,原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进入公司后,其恢复最大产能、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与设备改造并提升盈利能力均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面临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3、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获证监会批准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需要注意的是,拟收购资产原开涤集团2003年以来持续亏损,山东爱地营运时间较短,存在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确定的风险;本次发行预案中拟以资产认购增发股份的部分机构持有资产时间不足一年。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通过证监会审核、审核进程情况、最终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关注本公司随后刊登与本议案有关的所有公告。
二、澄清
2007年9月10日《中国证券报》发布了题为《春晖股份:大举进军“国防纤维”》的文章,文中提及:“增发完成后……,按照预计,春晖股份此次2000吨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均主营业务收入67,200万元,平均利润净额21,937.75万元,年均总投资利润率为54.58%……”等内容。
该数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内容一致。但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对2000吨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盈利能力的测算、山东爱地经营环境的描述等信息来源于山东爱地做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由于市场风险难以准确预测,该盈利能否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