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9月16日上午,会议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董事刘家林先生和熊晓洋先生因公出差,已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董事孙世强先生和陈建华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参股江海证券的提案
公司拟出资参股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2.5亿股股权,比例约占增资扩股后江海证券的25%。上述投资事项中尚存在公司的资质确认工作,同时也需要国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因此还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此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32,076.62万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唯一的国有控股地方性证券公司。公司于2005年底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保证金独立存管评审,成为黑龙江省唯一通过保证金独立存管评审的券商,并获东北地区评价总分第一。200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公司被评为B类BB级券商。
江海证券最近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参股西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
同意公司受让中工机电发展总公司和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42,514股和5,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同时批准公司继续增持西安商行社会法人股,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万股。
西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是西安市政府控股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6年末总股本为1,685,751,298股。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辞职的提案
董事熊晓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着手提名新任董事人选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熊晓洋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此提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一)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追加房屋抵押贷款额度的提案
公司向宁波市工商银行东门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解放路支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拟由原来人民币壹亿元追加调整到人民币叁亿元(包括短期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以内。为此,公司将坐落在宁波市中山东路220号中百大厦一至四层及地下两层(共计建筑面积25,088.87平方米)房产及其土地重新评估后作为抵押,期限自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三年(即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具体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手续。(此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时间半天
3、会议地址:哈尔滨国际科技城专家公寓(哈尔滨开发区机场路迎宾集中区天平路)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参股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董事熊晓洋先生辞职的提案;
3、审议公司追加房屋抵押贷款额度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07年10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递、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0号科技大厦5楼软件公司办公室
邮 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6415282
传 真:(0451)86415298
联 系 人:孟慧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81号明都大厦8楼公司办公室
邮 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0574)87347621
传 真:(0574)87367996
联 系 人:钟山、张红
(六)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一: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辞职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和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熊晓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一职。
独立董事(签名):孙茂竹、李百泉、楼百均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