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港
1亿元资产解除查封令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莫宗明
北海港今日公告,因10年前的一宗担保责任案昨日取得进展,法院批准解封公司价值近一亿元资产。
北海港1998年为北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工行北海分行贷款1870万美元及其利息提供担保,期限自1998年3月20日至2010年6月23日。后因北海开投未履行还款义务而承担本金657万美元和利息47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法院因此冻结了公司银行相应价值的资产以及9宗土地使用权。
公司称,这项担保责任诉讼案是多年前“政企不分”遗留的历史问题。虽经多方协商,广西高院已同意解除公司所有银行查封,但公司仍需制订切实可行还款计划,以解除公司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