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已基本完成
《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工作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17日获悉,深交所目前已基本完成《股票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工作。
据悉,此次《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基本理念,强化公平披露要求,坚决遏制选择性披露;同时加大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此外,为提高市场效率、保证投资者的交易权,新《股票上市规则》将对停牌制度进行进一步重大改革,大幅度减少例行停牌,取消年度报告、股东大会及一般临时公告的例行停牌,突出警示性停牌。
针对少数公司董秘高管地位虚化问题,此次《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将进一步提高董秘地位,明确董秘应由董事或副总经理担任,并强调董秘的信息披露组织管理职能。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中小板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深交所加强董秘资格的管理,并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制度,促使董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和掌握,提高董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