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06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06年本公司受让的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亚包商务大楼价值10,646.09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25,379.85万元,受让的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2,035.46万元,并根据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以本公司应收非出让方的债权抵减受让价款,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相关法律权证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作为强调事项在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说明。由于涉及的土地宗块较多,转让程序复杂,加之本公司正在积极的申请减免相关税费,从而使得上述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在中期报告披露前完成。鉴于上述事实,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事项在2006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固定资产106,460,900.00元,调减无形资产274,153,100.00元,调增其他应收款380,614,000.00元,补提坏帐准备1,141,842.00元,调减累计折旧632,111.58元,调减无形资产摊销555,414.66元。同时对2007年半年度报告也进行调整:冲回累计折旧1,264,223.16元,冲回无形资产摊销2,960,996.44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受上述调整事项影响,调整增加2006年的净利润64,523.46元,调整增加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58,071.11元,盈余公积6,452.35元,少数股东权益-18,839.22元,调整增加2007年上半年净利润3,981,839.76元。
调整前、后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公司追溯调整处理是合适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所做出的意见,以及对其原因和影响所进行的相关说明与分析。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及更正发表意见认为: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全体同意该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六、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宁永会审字(2007)第0426号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注释9所述,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受让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亚包商务大楼价值10,646.09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25,379.85万元,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2,035.46万元,根据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以贵公司应收非出让方的债权抵减受让价款,上述受让资产相关法律权证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贵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公布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中已对上述受让资产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本所于2007年4月27日出具了宁永会审字(2007)第0367号审计报告,对贵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因上述受让事项涉及的土地宗块较多,转让程序复杂,加之贵公司在申请与之相关税费减免,从而使得上述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及时完成。现因完成上述相关资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函[2007]0779号审核意见函,经贵公司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贵公司对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2006年度财务报表中暂不确认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我们对贵公司更正后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计,并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本审计报告出具后,相关信息应以本审计报告和调整后的贵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另外,本所于2007年4月27日出具的宁永会审字(2007)第0367号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中关于贵公司拟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达SD及图”的相关事项,贵公司已于2007年7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伍 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爱国
中国 南京 2007年9月15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7-032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9月8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9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06年底,公司受让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亚包商务大楼价值10646.09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25379.85万元,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2035.46万元,根据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以公司应收非出让方的债权抵减受让款。公司于2006年底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2007年6月30日,相关法律权证的过户手续仍未办妥,为此,公司对此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此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公司追溯调整处理是合适的。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7-033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 15日下午在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06年底,公司受让江苏申龙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亚包商务大楼价值10646.09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25379.85万元,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2035.46万元,根据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以公司应收非出让方的债权抵减受让款。公司于2006年底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2007年6月30日,相关法律权证的过户手续仍未办妥,为此,公司对此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所做出的意见,以及对其原因和影响所进行的相关说明与分析。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