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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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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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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股东吕晓义、何平、匡晓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股东任金生、刘斌、刘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7]254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3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26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040万股,发行价格为19.1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48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04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9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9月19日

      3、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4、股票代码:002168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7,073,12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3,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吕晓义、何平、匡晓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任金生、刘斌、刘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吕晓义、何平、任金生、匡晓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260万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0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IFUTURE ELECTRIC CO.,LTD.

      2、注册资本:37,073,120.00元

      3、法定代表人:吕晓义

      4、成立日期:2003年1月6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110栋A座首层

      邮政编码:518054

      6、经营范围为:电缆分支箱、环网柜等相关电力配网设备、电力电缆附件等高分子绝缘材料及相关制品的生产;高分子绝缘材料,电工器材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525号文执行);自有产品的售后服务。

      7、所属行业:C7610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8、联系电话:0755-89921086

      传真号码:0755-89921082

      9、互联网网址:www.hifuture.com

      10、电子信箱:stock@hifuture.com

      11、董事会秘书:张国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吕晓义先生为深圳惠程主要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持有深圳惠程13,642,907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7.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除本公司外,吕晓义先生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吕晓义先生:中国籍,汉族,51岁,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研究室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科技副区长、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热缩材料厂厂长、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其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1,138户。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300万股

      2、发行价格:19.13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26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0.3529252070%,认购倍数为283.3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040万股,中签率为0.2083125730%,超额认购倍数为480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25股零股,网上定价发行无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24,869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575.58万元,其中,每股发行费用1.2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23,293.42万元。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9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华验字(2007)90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92元/股(按照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76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8月3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教育科技大厦32楼

      电    话:0755-83716984、0755-83716915

      传    真:0755-83711505

      联 系 人:范文明、吴环宇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海证券愿意推荐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