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信息披露
  • 6:观点·评论
  • 7:信息披露
  • 8:信息披露
  • 9:时事·国内
  • 10:广告
  • 11:时事·海外
  • 12:时事·天下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基金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版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7:汽车周刊
  • B8: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环球财讯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2007 年 9 月 1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2版:股市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2版:股市
    高位宽幅震荡 沪指勉力再创新高
    B股市场个股普跌
    资产重组不会停步
    机构力挺 新华股份逆市大涨
    中资股升势凌厉 国企指数创新高
    震荡整理可能性大
    关于2001年记账式(十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认购证跌多涨少 认沽证交投活跃
    ■行情扫描
    2007年9月18日沪深股市技术指标解读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2001年记账式(十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7年记账式国债及储蓄国债(电子式)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7]4号),我公司将从2007年9月25日起代理2001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第6年利息(以下简称本期利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为“21国债(10)”,交易代码为“010110”,付息代码为“010110”,期限10年,票面利率2.95%,按年付息。

      二、本期国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9月24日,凡于当日闭市后仍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为本期利息的最终所有者。本期利息支付日为9月25日,每百元面值的利息为2.95元。

      三、我公司在确认代理付息资金到帐后,于9月24日进行兑息资金清算,并于次一工作日将兑息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参与人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相关结算参与人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本期利息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结算参与人兑付本期利息。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