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赌局的输家
2007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地王”一出,后患众多。
一是房价快速摸高。多家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地王、上海新江湾城D1地块等出让结束后,周边房价一夜间大幅提升。
二是大宗地块出让给了开发商一定的“区域定价权”。这种定价权不利于摆脱目前仍然存在于楼市的买卖双方的不对等关系。“根据新出台的反垄断法,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或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行为,都将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专家称。
三是高价争地造成了开发商非理性投资。有媒体报道,绿城中国总裁宋卫平在竞标后表示,按最终地价情况,D1地块开发“可能会亏本”。而宋卫平之所以高价出手,理由很简单,“别人能做,我们为什么不能做?”
一位香港开发商也坦言,竞标现场的氛围容易激发开发商的非理性冲动,“往往会报出高于自己计划的数字。”
究其根本,有专家已经开始重新思考招拍挂制度的负影响。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此前撰文称,1996年,为防止土地协议出让的“寻租行为”,市场开始呼吁招标和拍卖方式出让土地。而这种招拍挂制度下不断涌现的“地王”,又转而增加了城市购房者的负担,这一点应该在今天受到重视。
对于解决之道,专家建议采用多块小幅土地供给,严格执行两年未开发即收回的土地管理原则,并在限制银行贷款的同时,对上市公司融资严格审批。据了解,此前一家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总额在报批时被缩减一半,业内人士称与监管部门担忧上市公司高额融资、高价拿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