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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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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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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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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等)
    2007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7-05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收到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转交的《债权重组协议》,协议签署双方为Avenue Asia Mauritius Ltd.(转让方)、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让与、转让和交付其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合法取得的依附件一《债权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债权文件”)对天津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债权。全部债权的未付本金余额在2007年8月25日(“基准日”)为美元600万元(按照贷款时中国银行的汇率折算人民币 49659000元)。

      2. 买价

      “受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债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4444805元(“买价”),“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买价”时不得做任何扣减、抵销或预提任何税款。

      3. 买价的支付

      “受让方”应分两期向“转让方”支付“买价”。“受让方”应在“生效日”向“转让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000000元,并在2007年12月2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买价”的余额部分合计人民币43444805元。

      4. 风险和收益的转移

      如在2007年12月20日前借款人或保证人向“转让方”偿还了“买价”的还款金额,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转让方和借款人或保证人按照本协议付款条件等条款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转让方”在收到借款人或保证人在2007年12月20日前支付的前述全部“买价”的还款金额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再向“受让方”转让债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届时,“转让方”应向借款人或保证人出具放弃剩余债权的声明。

      5. 违约和终止

      如果“受让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重要义务或承诺(包括第3条、第7条项下的义务和承诺),或“受让方”资不抵债、不能偿付任何到期债务、或已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命令其结束其经营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转让方”有权自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受让方”收取“买价”的6%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或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在此情况下,“受让方”除继续付清全部“买价”以外,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金额相当于“买价”中到期应付而未付部分的0.30%的逾期费。

      本公司关于上述《债权重组协议》的说明如下:

      1、上述协议签署双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转让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受让方于2007年6月18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本公司29.98%的股份,相关转让协议正在由国资部门进行审核,如获得审核批准,受让方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上述协议标的情况介绍

      据本公司了解,上述协议标的涉及金额为600万美元,系本公司以前年度对银行借贷未还清产生。该等款项由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再次转让予Avenue Asia Mauritius Ltd.。2007年9月13日,Avenue Asia Mauritius Ltd.与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上述《债权重组协议》。

      3.上述协议对本公司影响分析

      3.1本公司认为,上述协议的签署,使本公司相应债务的债权人,可能变更为本公司未来的控股股东。条件为“交割完成后,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成为该债权的唯一债权人”,以及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29.98%股权的协议得到批准。

      3.2本公司认为,上述协议的签署,并不会对本公司资产状况及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9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7-05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7年9月14日、9月17日、9月18日,本公司B股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07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一个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本公司已经成立过渡时期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情况正常,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在咨询主要股东后,本公司主要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答复如下:除天海集团公司与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天津国资委正在审核外,其未发现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