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十一休市期间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07年09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结算单位: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7年“十一”休市5天(2007年10月1日至7日,双休日除外)。根据《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07年“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7年9月2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9月2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0月8日。
二、2007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7年9月29日-10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0月9日。
三、2007年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10月9日、10日、11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10月8日、9日、10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