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江电力”)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05号文核准。
2、长江电力本期发行40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5%—5.3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9月20日(T-2日)和9月21日(T-1日)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9月24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4、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4亿元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期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6、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90”,简称为“07长电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7、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
8、务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07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行人网站(http://www.cypc.com.cn)和华泰证券网站(http://www.htsc.com.cn)查询。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长江电力公司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4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400万手(4,000万张)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10年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7年9月24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08年至2017年间每年的9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7年9月24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9、回售条款: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前5至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本期公司债券第7年的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第7年付息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10、担保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资信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信评委函字[2007]00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2、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发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本期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5、承销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7、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期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证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为保证本期公司债券利率询价的真实性、有效性,本次询价采用预交保证金的方式进行。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5%—5.3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07年9月20日(T-2)和9月21日(T-1),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07年9月21日下午15:00前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8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07年9月21日下午1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购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支付保证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缴纳保证金
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认购金额的2%作为保证金。最大认购金额为该投资者提出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中最高询价利率所对应的认购总金额。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07年9月21日(T-1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保证金,并于当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投资者须确保保证金于2007年9月21日(T-1日)17:00 时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长江电力公司债券保证金”字样)。未按前述规定及时缴纳保证金或缴纳的保证金不足均为无效的询价。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帐户为:
账户名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00187023808025001
跨行联系行号:104301003011
行内联行行号:44433
开户行联系人:周倜
银行查询电话:025-84213305
银行传真:025-84208589
4、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07年9月24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40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10%,即4亿元。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3、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7年9月24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发行代码为“751990”,简称为“07长电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4亿元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 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400,000手(4,000,000张,4亿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认购日2007年9月24日(T 日)前办妥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5、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6、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上证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申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07年9月25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清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40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36亿元。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网上回拨部分的数量一并纳入网下发行。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3、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7年9月24日(T日)至2007年9月26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07年9月24日(T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进行簿记建档,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与机构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参与网下利率询价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7年9月26日(T+2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a.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b.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 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d.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7年9月28日(T+4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6、资金划付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凡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将直接抵作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或投资者应补缴的认购款须在2007年9月26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同上述缴付保证金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长江电力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07年9月26日(T+2日)17:00之前补足认购款,其认购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公司债券将由主承销商包销。
7、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与各机构投资者分别签署的认购协议,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07年9月27日(T+3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上证所进行数据处理后发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期债券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7年9月21日(T-1日)10:00 时~11:30 时,发行人拟就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在全景网 (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联系人: 刘希普、何山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传真: (010)58688899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人: 王磊、韩奕、李轶
联系电话:(025)84457196、84457161
传真:025-84528073、025-84518357、025-84798747、025-84798951
附件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58688766、58688767、58688776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