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9日上午,在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10名,代表持股额298,185,6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1%。大会由董事长杨锋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粤水电(证券代码:002060)”股票的决议。同意票296,706,4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99.5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回避票1,479,235股。
鉴于目前公司所持有的1694万股“粤水电(证券代码:002060)”股票已过限售期,公司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为了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获取更好的经营效益,公司拟于2008年9月3日之前在二级市场出售部分或全部粤水电的股票,所得款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授权总经理办理股票出售的相关事宜。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20日
证券编码:600868 股票简称:梅雁水电 编号:临2007-029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杨锋源董事长主持,共有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邓志红及独立董事谭文晖、崔学刚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汪汝俊及独立董事肖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订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关闭梅县梅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梅雁微纳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董事会同意关闭上述两个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