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9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临2007-01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900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将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持有本公司16305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河投资)。塔河投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履行师市国有股权管理、担保等职能。
此次划转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总股本仍为32100万股,其中塔河投资(为国有股东)持有1630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79%。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将在近期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