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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昨天公告说,因广东CDMA项目担保问题,公司被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逼债”,要求在9月20日前将本金31.2亿元及相应利息汇入广东粤财指定账户。否则,广东粤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日,中关村称,目前谈判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这意味着,公司面临巨大法律风险,而且由于该部分担保额远超公司净资产,因此事件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和正常存续。
对外担保一度是引发我国上市公司业绩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历史资料显示,深陷“担保漩涡”的公司规模庞大,这不但给市场带来严重影响,还使相关公司深受戕害。好在经过监管部门近两年的持续努力,曾经严重危害上市公司发展的随意对外担保尤其是违规担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从数量上看,今年以来,涉及担保的公司家数以及担保的总额度均明显减少。
尽管管理层对不当担保的治理成效显著,但不少以前年度遗留下来的对外担保仍然因借款方偿债能力较差而牵连到作为担保方的上市公司,且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小的麻烦。看看近期因担保而涉诉的上市公司我们就不难发现,担保行为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和经营上的压力,已成为影响其业绩的重要因素。
以中关村为例,公司之所以被“追债”是因为公司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专项用于建设广东CDMA项目的31.2亿元贷款已逾期,中关村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6年12月,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发北京分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广发北京分行将上述31.2 亿元贷款及相关担保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广东粤财,广东粤财由此成为该笔贷款的债权人。
除了被“追债”,中关村还表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5.03亿元,预计2007年1月至9月亏损7000万至8000万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未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若实际履行31.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2007年前三个月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日,东北电气通过核查对外担保合同执行情况后发现,因替沈阳金都饭店在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银信支行借款本金2400万元提供担保,处于借款方逾期未能偿还情况,债权银行正在要求债务人与公司尽快履行还款责任。鉴于借款方财务状况较差,公司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对该项下担保责任全额计提负债。由此,预测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将为亏损。与此同时,东北电气还接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为关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1700万元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
除此之外,此前还有不少上市公司披露因卷入“华源系”担保圈而站上法庭被告席,并给经营带来影响。显然,担保事项仍然是上市公司不容忽视的“或有事项”。业内人士指出,担保事项本是“或有事项”,其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时间是不确定的,风险较难评估,一旦整个经营环境出现大的波折或变化,令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者担保对象蓄意转嫁风险,问题和风险就会逐渐显现出来。
不可否认,担保———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在上市公司之间非常普遍,但还是建议上市公司能在担保问题上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对提供担保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做出更为周密细致的调查,从而在根本上规避担保风险值。同时,对于以前年度已经发生的担保事项高度重视,随时跟踪核查,以免陷入“担保地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