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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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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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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3版:信息披露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及资产置换事项的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人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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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007年09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7-04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与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份中的250万元股权转让给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转让总价款为125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尚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万元股份。

      ●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权转让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将先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在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余下20%股权转让价款待过户手续完成后,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余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无重大影响,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为本公司本年度增加净利润670万元。

      一、股权转让概述:

      2004年10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1000万元股份,占徽商银行2006年总股本的0.36%。本公司现拟向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成投资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徽商银行250万元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转让总价款为125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尚持有徽商银行750万元股份。

      博成投资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经估算,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转让股权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9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谢朝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韦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范成高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守信先生委托董事王晓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与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谢朝华、韦伟、范成高、张本照均同意股权转让事宜,并就股权转让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目前银行类股权投资市场价格较高,公司在现阶段转让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万元股权不仅可以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也将有利于公司清理与主营业务不相关联的其他投资业务,以全力发展主营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本次转让股权定价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并参考了市场价格,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股权转让受让方介绍

      1、名称:浙江博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章健秀

      4、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博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健秀为博成投资公司唯一股东。博成投资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

      3、法定代表人:戴荷娣

      5、总股本:277,363.74万股

      6、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8日

      7、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皖字340103148974661

      8、主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国际结算;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委托贷款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业务。

      徽商银行是原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后,对安徽省内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吸收合并而成。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1321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31,徽商银行总股本为277,363.74万股,总资产为7,036,218.30万元,净资产为315,193.1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52,371.60万元,净利润为28,849.50万元。

      2004年,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了徽商银行1000万元股份,占徽商银行2006年度总股本的0.36%。本公司现拟向博成投资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徽商银行1000万元股份中的250万元股权,该250万元股权占徽商银行股份总数的0.09%。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尚持有徽商银行750万元股份。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公司拟将徽商银行250万元股权转让给博成投资公司,本公司对拟转让徽商银行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1321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31,徽商银行总股本为277,363.74万股,净资产为315,193.10万元,年未每股净资产为1.14元。根据徽商银行净资产以及参考市场价格,本公司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转让总价款为1250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博成投资公司将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权转让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博成投资公司将先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在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博成投资公司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余下20%股权转让价款待过户手续完成后,博成投资公司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余款。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处于相对强势阶段,银行类股权投资市场价格较高,公司在现阶段转让持有的徽商银行250万元股权一方面可以为本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清理与主营业务不相关联的其他投资业务,以全力发展主营业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无重大影响,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为本公司本年度增加净利润670万元,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3.5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徽商银行2006年度报告

      2、股权转让协议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