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2007年09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067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辽渔集团)诉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欠款纠纷案(案号(2005)大民初字第15号),因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依法轮候冻结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2005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29日,并于2006年10月12日至2007年10月11日续冻(公司于2005年9月2日、2006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现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2005)大民权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上述股权62,245,847股被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7年9月20日至2008年3月19日。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