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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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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恩股份牵手芬兰纸业巨头奥斯龙
    2007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其珏

      

      凯恩股份终于如愿和芬兰纸业巨头正式“握手”。该公司今天公告宣布,已和芬兰奥斯龙公司(下称“奥斯龙”)签订转让控股子公司30%股权的协议。同时,双方还签订合同拟成立合资公司。

      2007年9月20日晚,凯恩股份与奥斯龙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凯丰纸业”,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简称“合资公司”)中对应注册资本87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奥斯龙,占凯丰纸业总股本的30%。

      公告同时表示,公司与奥斯龙有关美纹纸业务的合作事宜尚在协商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此次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主要内容为,根据2007年4月30日未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公司出售凯丰纸业30%股权的初始价格总额为19550826元,最终购买价格将按照总流动资产和总负债在2007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交割资产负债表的差额对初始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后决定。奥斯龙应在交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价款。股权转让的预期交割日为2007年11月30日。各方应尽其努力在预期交割日前完成交割。如果最晚至2007年12月31日未完成交割,则双方可取消本次交易。

      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双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后者投资总额为1.1亿元,注册资本为4400万元,新增加的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奥斯龙出资1500万元认购。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合资公司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1名董事,奥斯龙委派3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奥斯龙委派;副董事长1名,由公司委派。

      股权转让和奥斯龙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凯丰纸业中对应注册资本870万元的股权,占总股本的19.77%;奥斯龙持有凯丰纸业对应注册资本3530万元的股权,占总股本的80.23%,公司对凯丰纸业不再合并会计报表。

      凯恩股份称,奥斯龙在特种纸领域的技术创新、市场销售和生产规模上居全球领先地位。公司通过与奥斯龙的合作,可以借鉴和引进其先进的技术、管理制度及市场营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初始价格计算,根据凯丰纸业最近月末资产负债表情况,预计将为公司增加972.11万元左右的收益。

      公告显示,奥斯龙为一家在芬兰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经营高性能纤维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2006年,奥斯龙的净销售额共计16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