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7年9月20日晚,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芬兰奥斯龙公司(以下简称“奥斯龙”)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简称“合资公司”)中对应注册资本87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奥斯龙,占凯丰纸业总股本的30%。
公司与奥斯龙有关美纹纸业务的合作事宜尚在协商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次交易已经2007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经股东大会批准。此次股权转让须经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审核批准并满足其他交割的先决条件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当事人介绍。
奥斯龙为一家在芬兰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经营高性能纤维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奥斯龙生产的非纺织和特种纸张被广泛应用于大量日常产品中,如过各类滤纸、拭纸、地板材料、标签和纸带。奥斯龙拥有6,200名员工,通过其在20多个国家的销售处和生产工厂向其客户提供服务。2006年,奥斯龙的净销售额共计16亿欧元。
三、股权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2007年4月30日未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公司出售凯丰纸业30%股权的初始价格总额为19,550,826元,最终购买价格将按照总流动资产和总负债在2007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交割资产负债表的差额对初始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后决定。奥斯龙应在交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价款。
2、股权转让的预期交割日为2007年11月30日。各方应尽其努力在预期交割日前完成交割。如果最晚至2007年12月31日未完成交割,则双方可取消本次交易。
四、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10,000,000元,注册资本为44,000,000元,新增加的15,000,000元注册资本,由奥斯龙出资15,000,000元认购。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3、合资公司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1名董事,奥斯龙委派3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奥斯龙委派;副董事长1名,由公司委派。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凯丰纸业成立于2003 年8 月,注册资本2,9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740万元,至本次交易交割前持有60%的股权,自然人计皓出资1,160万元,至本次交易交割前持有40%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皓,经营范围为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公司住所浙江省龙游县龙北经济开发区纸制品加工园区。
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5,306,915.57元,净资产为32,428,826.92元,200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740,19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转让和奥斯龙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凯丰纸业中对应注册资本870万元的股权,占总股本的19.77%,奥斯龙持有凯丰纸业对应注册资本3,530万元的股权,占总股本的80.23%,公司对凯丰纸业不再合并会计报表。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奥斯龙在特种纸领域的技术创新、市场销售和生产规模上居全球领先地位。公司通过与奥斯龙的合作,可以借鉴和引进其先进的技术、管理制度及市场营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初始价格计算,根据凯丰纸业最近月末资产负债表情况,预计将为公司增加972.11万元左右的收益,由于凯丰纸业的财务数据尚待审计,因此,上述收益可能会和实际收益数额存在差异。
七、备查文件。
1、《奥斯龙公司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计皓先生之间的股权购买协议》。
2、《奥斯龙公司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和新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5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9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凯恩集团”)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05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194,789,298股的34.42%。凯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83%)于2007年9月21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7年9月2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凯恩集团于2007年7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1%)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截止目前,凯恩集团已将持有的4,100万元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5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奥斯龙公司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计皓先生之间的股权购买协议》。
2、审议并一致通过《奥斯龙公司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
本次交易的详情详见刊登于2007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