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上证所颁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交所亦下发实施《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规则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相比传统的企业债、可转债品种,公司债券作出了更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相较前期颁布的发行试点办法,对公司债上市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由此可见证监会对公司债发行上市的重视程度。而从8月14日证监会颁布实施《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至今,公司债试点期间从一级市场发行条件到二级市场上市交易规则相关的法规已基本出炉。
上市规则中首先对公司债的上市条件有了进一步的限制,公司债发行规模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才可上市,为公司债的流动性提供了保证。其次,上市规则中对公司债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要求,其严格程度类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而尽可能地提高公司债信用透明度。而对于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深交所的通知中要求较为灵活,发行可采取网上申购、分销,网下发行,配售等方式的组合,二级市场可进行大宗交易,所有深圳A股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交易。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第一,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募集说明书来看,第一单公司债仅在交易所发行流通,商业银行如何参与公司债的交易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第二,上市规则中提出发行公司债须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良好,但是“良好”的评判标准并没有明确;第三,与我们预期一致的是,长江电力公司债采取了建行全额担保的方式,因此保险公司可以申购交易,而未来如果出现无担保公司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参与仍需时间确定。这些问题可能要随着公司债试点的进程逐步得到解决。
公司债相关法规公布进度
日期 相关法规
2007年8月14日 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
2007年9月17日 深交所“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年9月18日 上证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待定 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
待定 上证所公司债券发行、交易规则
资料来源:申万研究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