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金融教育专栏
连载
16
○
个人信用报告就是全面、客观记录您的信用活动,反映您的信用状况的文件,它主要包括您的基本信息、您的信用卡信息、您在银行的贷款信息和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它是您的“信用档案”。拥有个人信用记录的最大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用财富,方便个人办理贷款业务。
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前,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为证明自身的信用情况,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提供很多材料,办理很多证明,费时费力,还需抵押担保,很多情况下可能因某种原因而得不到贷款。
而拥有了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每一次按时支付水、电、煤气、电话费等,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所以说,信用记录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地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
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没有信用记录,并不意味着信誉良好。向银行申请个人信贷业务时,有信用记录的人会比没有信用记录的人享有更便利的条件,程序也会简便很多。而一旦建立了信用记录,就要及时归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努力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的是征信。所谓征信就是信用信息服务,由第三方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满足从事放贷等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客户信用信息的需要。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日常的运行和管理。该数据库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个人信用信息基本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它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了一套信用档案。因此,请您珍惜自己的信用,按约还本付息,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确有困难的,请及时与银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