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在长沙市普瑞温泉酒店博采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玉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0人,朱姗姗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张安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部分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修改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一旦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应当立即对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申请司法冻结,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以现金清偿所侵占的资产,公司将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权偿还被侵占的资产。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协助或纵容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通过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害公司利益。
若公司董事存在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经公司监事会或者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其董事职务。
若公司监事存在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者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其监事职务。
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罢免其职务。
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涉嫌犯罪的,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5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三)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单笔金额人民币30000 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5%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五) 涉及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置换、清理等)或关联交易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表决结果:赞成 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提名李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铁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第四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预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为:
任期内,公司支付外部董事(非公司员工)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支付内部董事(公司员工)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公司不支付外部董事其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07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李铁生先生简历
李铁生: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自1993年8月起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交易部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深圳市中保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香港江南财务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铁生先生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 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07-031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在长沙市普瑞温泉酒店博采厅召开。会议应到 5人,实到4人,监事吴群女士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已授权教忠东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泽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第四届监事会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为:
任期内,公司支付外部监事(非公司员工)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支付内部监事(公司员工)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公司不支付外部监事其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 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07-032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0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2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1日15:00—2007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五华大酒店十三楼环形厅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0月10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题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07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7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选举李铁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津贴标准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61号
邮政编码: 410007
联系电话: 0731-5559798
传真: 0731-5514776
联系人:王习发 翦静
3、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0日、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0月12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投票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4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4.00代表议案4,例示如下:
(4)输入委托数量。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11日15:00至2007年10月1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时不须申报持股数量,只须申报表决意见,网络投票系统会自动计算该账户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
(2)同一股东有多个账号的,应当以每个账号分别投票。
3、查询投票结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 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07-033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切实做好湖南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07]05号)要求,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于2007年8月6日至8月8日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成员对本公司的“五分开”情况、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入、细致的检查,并于2007年8月 23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立即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传达了该《通知》。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制订了《关于公司治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并逐项进行了落实,2007年9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报告》。具体整改方案和落实工作如下:
(一)三会运作及公司章程方面的问题
1、公司11名董事会成员中只有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应尽快增补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董事会由11人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12人组成。2007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拟于2007年10月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个议案。
2、监事会未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司财务审计、高管人员行为监督等方面履行相关程序,并保留完整记录。
公司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以来,设立了专职监事和监事事务代表,监事会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议,专职监事还列席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全面监督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今后,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在公司财务审计、高管人员行为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程序,在公司的法人治理方面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和资源,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3、独立董事未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由于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等原因,独立董事未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将认真履行职责,在以后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4、《公司章程》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第七款规定进行修改。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根据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此修改议案经2007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07年10月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章程》第110款未详细规定董事会对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
根据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第110款进行了修改。
此修改议案经2007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07年10月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问题
1、公司未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未建立台帐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核算。2002年公司增发募集资金45128.55万元,截止检查日,已经使用29409万元,剩余15719.55万元没有专户存储。
公司将于2007年10月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建立募集资金台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力管好用好募集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滞后。其中:建设北京发展中心项目,5年完成进度46.18%;高精度板级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5年完成进度73.57%;整机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5年完成进度45.56%。
由于募集资金存在缺口,公司并没有同时启动所有投资项目。建设北京发展中心项目于2005年4月启动,截止2007年6月30日共计投入1420万元,已完成投资。
由于公司计划整体搬迁,受土地“招拍挂”进度滞后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高精度板级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和“整机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放缓了投入进度。目前公司土地使用权已成功出让,公司正全力推进“高精度板级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和“整机产品制造与测试中心项目”的建设,预计2008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使用完毕。
3、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变更程序未完成。2006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1.3亿(不超过半年)议案。短期补充流动资金期满后,2006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截止检查日,公司对该议案仍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计划于2007年10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会议通知刊登在2007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其他问题
1、重要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2006年7月,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诉邵阳宝庆海量电源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借款3049万元,长城信息未及时予以公告。
由于邵阳宝庆海量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以来一直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净资产为负数,根据旧会计准则,2006年没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考虑到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办法的过程中,且该诉讼对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影响,2006年7月公司未公告该事项。2007年8月,该诉讼事项原告、被告及担保方已达成债务豁免协议,担保方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已代为清偿逾期借款,公司已在中期报告予以披露。
2、股票账户未及时更名。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股东编号B880269860,未及时更名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股票账户自2002年起久未使用,故未及时更名。公司已于2007年9月将股票账户名称变更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现就提名李铁生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007年9月24日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铁生,作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铁生
2007年9月24日
附件2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李铁生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李铁生(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李铁生
日 期:2007年9月24日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提名李铁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预案;认为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张琪、陈彰清、胡国柳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