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联交易人回避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曼青先生、宗伟先生、陈信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集团")申请5000万元委托贷款。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对方中电集团。中电集团是在信息产业部直属46家电子科研院所及26家全资或控股高科技企业基础上于2002年3月设立,注册资本63.5亿元,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投资控股企业。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中电集团,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是中电集团所属的全资事业法人单位,持有本公司48.82%的股权,因此中电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总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按贷款办理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中电集团将通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本公司借予该项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总体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因此,此项融资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本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由于本议案系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