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 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9月23日----2007 年9 月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23日15:00 至2007年9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江北工业区荪湖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18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济隆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0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的75.005%;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505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的0.1479%;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股份合计90183505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的75.1529%。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及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900515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536%;反对123900股;弃权81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时,公司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9004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472%;反对129700股;弃权8105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2981.17万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前提下,拟将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大功率重载齿轮箱项目”和“模块化高精减速器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为尽快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增加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首期投资14981.17万元,其中,138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投入,将其注册资本从4200万元增加至18000万元,其余作为资本公积。
同意900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463%;反对123200股;弃权15405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徐军、顾海涛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